紓困特別條例將退場,台灣迎接後疫情時代,清冠一號7月1日起不再公費補助,但防疫補償請求權延長至114年6月;健保藥費、急診部分負擔調整上路,另擴大2項幼童治療健保給付。
COVID-19(2019冠狀病毒疾病)疫情回歸常態,現行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6月30日期滿,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增訂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之1條文,明定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的防疫補償延長申請期限2年,可申請至114年6月底,保障民眾申請防疫補償要件權利。
因特別條例到期,雖清冠一號緊急使用授權(EUA)延長到明年6月,但不再有特別預算,無其他預算可支應情況下,對COVID-19防疫貢獻非常大的清冠一號不再公費補助。衛福部長薛瑞元日前提醒,清冠一號在台灣屬於處方藥品,若從國外訂購寄送到台灣,若沒有輸入許可證,恐觸犯藥事法。
同樣是因特別條例退場影響的還有人工生殖補助申請期限,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近期公告修法,自7月1日起有條件放寬補助申請期限,不孕夫妻可因遭逢天災或有不可歸責事由,申請展延核准診療期間,補助費用申請期限修正放寬為核准診療期間起6個月內,也就是申請日起1年又6個月。
後疫情時代來臨,但對於傳染病預防仍不能掉以輕心,除了COVID-19,對幼童有較高重症、死亡風險的腸病毒71型,自費國產疫苗最快7月開打,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專家會議達初步共識,雖近年未出現腸病毒71型大流行,但對兒童健康威脅大,現階段建議採自費接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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